時間:2017-07-26 點擊數:252
首鋼設計院腐敗窩案 宣判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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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價咨詢部經理 承接世紀壇工程標底編制過程中收“好處費” 牽出兩下屬 首鋼設計院腐敗窩案 宣判 主犯馮某單獨或合伙共貪上百萬 一審被判處11年另外兩人分別獲刑8年 本報訊 (記者 李奎)首鋼設計院工程造價咨詢部經理馮某因單獨或伙同下屬貪污上百萬,被石景山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。 記者上午獲悉,馮某是因在承接世紀壇工程標底編制過程中收取了15萬元“好處費”被人舉報的。此外,他的女助理于某及另外一名下屬李某作為同案犯均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 據了解,首鋼設計院工程造價咨詢部成立于1997年4月,隸屬于北京首鋼設計院,造價咨詢部實行自主經營、獨立核算、自負盈虧,馮某系負責人并擔任經理。 2005年6月,石景山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,稱馮某在2002年的北京世紀壇工程結算中,接受施工單位的錢款。隨后,馮某在接受調查時,交代了這一事實。 經調查,北京城建集團五公司于1998年承攬了中華世紀壇工程,鄒某是該項目部的經理,1999年至2001年間,馮某時任首鋼設計院工程經濟室主任助理及技術經濟室主任工程師。 據馮某供述,他通過鄒某找到世紀壇工程標底編制工作,鄒某提出把標底編寬松些可以給好處費。 標底編完后,鄒某先后兩次給了15萬元“好處費”,這些錢原本是給咨詢部的,但馮某為了私吞并未告訴他人,而是將這些錢用于交房屋首付及裝修。 另外馮某還交代了5起貪污事實,他的下屬于某及李某也被卷了進來,涉嫌共同私分公款。 經法院查明,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間,馮某三人為侵吞公款,經預謀后,采取虛構信息費并冒用他人名義領取的手段,將單位公款共計57萬余元予以侵吞。2005年8月,于某和李某在接受審查時,均交代了自己參與私分的事實,不久分別退回了17.3萬元和12萬元贓款。 法院最后認定,馮某的貪污總數額為103萬余元,個人所得65萬余元。 法院審理后依法進行了審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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